两名居民分别被罚款800元
明知危险却拒不改正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取了电梯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清晰显示,5月12日14时左右,一名男子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执法人员提取、固定了相关证据。物业人员介绍,男子姓张,为小区居民。
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张某,起初,张某还想抵赖,但是面对执法人员和监控录像证据,张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又提出了“拿自己家里没啥危险”“放家里使用时方便”“楼下没地方放”等理由。
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张某新规规定、法律责任和危害后果,张某表示将改正错误认识,不再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然而,次日上午,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巡视发现,张某又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进电梯轿厢。接到物业报告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再次到场核查。
“昨天告知你,不能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电梯,今天怎么又进电梯?”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张某支支吾吾地辩解道,“我也知道危险,但我这电池在外面充不满,只能拿回家充。”
经查,张某在明知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认为执法人员刚已查过一次,短时间不会再来检查,所以又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
“你的这一违法行为,不光危害自己一家老小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威胁这栋楼其他居民的安全,且拒不改正。”最终,根据《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张某处以800元罚款。
屡教不改,怕淋雨带电池进电梯
电梯监控视频画面
电动自行车电池
不能室内充电
不能进入电梯
不能擅自改装
日常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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