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吾悦首府小区举办暖心活动
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小物业”事关“大民生”。为稳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党建引领、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合力推进,有力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党建赋能,建强组织
打造物业服务红色引擎
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出台《云南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在全省启动实施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聚焦13项重点目标任务,按照一年扩覆盖、强弱项,两年抓巩固、促提升,三年树典型、强示范要求,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
一是夯实物业服务党建基础。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提高党的工作覆盖率。积极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逐步提高党员比例,培养“红色物业骨干”。楚雄州建强物业党建联建组织体系,组建64个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80家物业服务企业,向185个物业服务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切实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实现物业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目前,全省成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为1053个,成立业委会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住宅小区数量为5534个。
二是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指导各州(市)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指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实际逐步有序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作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共建美好家园。
三是多形式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对已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的住宅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对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推动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无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物业服务兜底机制,采取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引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供基础物业服务。截至目前,云南省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数量为7226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数量为11832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总占比达到94%。通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单位自管、街道社区托管、居民自治等方式,全省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1.7%。
理顺机制,联动协调
全面凝聚工作合力
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工作为核心,以健全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逐步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党建领导体制和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健全规范。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调。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合力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切实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全面建立州(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行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州(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发力,多元主体共治的“1+3+4+N”工作模式,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格局,全面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制度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公示、信用管理等制度,健全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行规则,修订出台《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通过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物业管理配套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提升全省物业服务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以点带面,试点先行
探索创新服务模式
紧紧围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强化标杆示范和试点引领作用,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整县推进物业服务改革试点。昆明市盘龙区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形成7种物业服务模式,建立多维综合监管机制和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解决小区问题184个,物业服务投诉率下降60%,居民满意度提升至89%;楚雄州楚雄市探索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对三无小区进行兜底管理,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更加有力,物业服务更加透明,居民群众参与更加广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小区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有序推动新建小区服务提质、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扩面。实现以点带面、由点到面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选树“美好家园”小区。2024年,在全省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遴选“美好家园”典型案例91个,选树省级“美好家园”小区典型案例20个,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美好家园”小区典型案例3个。昆明市吾悦首府小区探索“党建—物业—文化”三位一体联动新模式,以优质物业服务作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窗口平台”,先后荣获“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零案发小区”“平安小区”“市级美好小区”;普洱市安居茗苑小区构建“物业行业党委+物业党支部”“党员楼栋长+业主党员+群众”2+3体系,优化物业服务体系,深化小区文化建设,精细化物业管理,为群众提供便利和解决问题320余件。通过共建活动,切实推动了住宅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业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多措并举,创优服务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瞄准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聚焦居民需求,整合资源、创优服务,多措并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信用管理,促进服务品质提升。每年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良性发展。
二是推进“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发展,便利群众生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向养老、家政等领域延伸,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结合业主生活服务需求,开展增值服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物业管理行业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整治物业服务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执法联动,加强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融入社区治理,共同参与社区协商议事。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定期进行专题研究解决物业管理中重点和难点问题。2024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物业信访事项件次同比下降8.6%,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原载于《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25年第3期)